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登记备案说明
时间:2019-12-15 浏览:8424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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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登记备案说明

按照《商务部关于印发〈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制度〉的通知》规定,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应到驻在国(地区)使(领)馆经商机构登记备案。企业或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。

办理备案登记需向经商处(室)提交以下材料:

1.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原件(附件1);

2.国内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;
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》(含境外加工贸易、境外机构)复印件;

4.中国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;

5.境外注册文件复印件;

6.企业情况简介(主要业务和经营范围,赴俄投资主要目的和经营计划)等。

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填写注意事项:

1.境内母公司为地方企业的,需加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公章;央企需加盖母公司企业公章;

2.各项内容填写清晰完整;

3.《报到登记表》回执联由登记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(或央企总部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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